为规范我院校园计算机网络信息服务业务的管理,现将各二级学院、部门主页建设的申办和审批程序公布如下:
第一条 申请开设校园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单位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我校正式设立的部门机构;
(二)有与开展信息服务业务相适应的场地、设备、经费和专业人员(如网络技术人员、信息审核人员、业务管理人员等);
(三)有可行性研究报告、相关技术方案及各项配套管理制度;
(四)信息安全保障措施。包括:信息内容审核管理制度、领导责任追究制度、信息内容保留备查制度、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、网站技术保障措施等。
第二条 申请开设校园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单位,应当填写《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网站备案登记表》,经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,按《IT运维系统使用指南》办理审批。
第三条 申请开设校园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单位应当做好网站的日常维护,包括网站的日常检查,网站数据内容的备份、数据更新、失效内容的删除等,若发现有问题及时向信息管理中心反馈。
第四条 网站备案内容有更改变动的,按《IT运维系统使用指南》办理相应网站备案更改手续。
第五条 信息管理中心对《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备案登记表》进行审核,包括:网站结构、信息内容、权限管理、信息安全等审核。
第六条 信息管理中心对审核通过后的已备案网站开通网站链接。